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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灌点大才女的作品。看看这文笔,jealous, xyj熏陶出来的文学奇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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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做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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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杀
(一)梦断秦楼 送走今天最后一位客人,我揉揉微觉疼痛的太阳穴,深深地吐出一口长气,把自己放松在椅子上。我一向不愿把他们称为“病人”,而总是称他们“客人”,因为我认为,他们虽然时不时地来我这个心理医生处报到,本质上倒都还是正常人,只不过有或大或小的精神困扰罢了。在飞转的地球上,人的生活越来越紧张,头脑里总是有根弦绷着,绷到疼痛的时候,他们就来找我,向我诉说,听我分析,弦就能松一下。如果他们的弦还来不及松就绷断了,那么直接就进了精神病院,不来麻烦我了。我在三年的心理医生生涯里,曾帮助一百九十八个客人放松了脑子里的弦,而且他们无一不是状态越来越好,和我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甚至于在根本不需要我了的时候还常常来找我聊天,我对这个结果相当满意。 我招呼护士整理档案,关灯锁门,愉快地向她道了晚安后,离开诊所回家。我的诊所是一栋小小的老式洋楼,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丛中,与喧闹的马路有一大片草地的相隔,是个非常利于休憩心灵的所在。它离我的住宅不远,步行四十分钟左右,所以尽管天色已晚,我还是决定步行回家。 我一路哼着小曲,高跟鞋嗒嗒地踩在静夜里的柏油路面上,清脆好听。我的心情也一样轻松愉悦,想起今天和一个太太讨论了夫妻和睦的秘诀,又帮助一个老板放松了商场如战场的神经。做这样一份工作,既学以致用,又帮助了他人,我心满意足地想着,转到一条小路上。突然,一个小小的黑影“嗖”地一声,如箭一般猛撞在我身上,然后“扑嗒”一声掉在地下。我吃了一惊,低头去看,借着暗黄的路灯我看见原来是只小小的蝙蝠。蝙蝠是靠超声波躲避障碍物的,不知怎么着竟会撞上来。我动了一贯的恻隐之心,弯腰去拾它。就在我弯下腰的一瞬间,头顶的路灯“叭”地爆裂开来,玻璃的碎片直炸飞出去,霎时间,路上一团漆黑。 我心里刚来得及掠过一阵不妙的预感,就听到左后两边有人扑上来的风声,左边一人伸手拉上了我的胳膊,后边一人的手臂成圈,直向我咽喉里扼来。我来不及思索,迅速蹲身,后面那人就扼了个空,我伸手拽住他的胳膊,一使劲,就把他从头顶甩了出去,顺势转身,右手抓住左边那人的小臂一扭,只听“咯喇”一声,那人就被我扭脱了肘关节。我正欲开口询问,突然一股大力从身前袭到,我抵挡不住,噔噔噔倒退三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同时放脱了那人手腕。我临危不乱,一个鱼跃起身,却感觉一根冰凉的东西直抵我的额头。 一个平板的声音说道:“江医生,一把枪正指着你的头,请你跟我们走一遭。”我心中虽又惑又恼,只得道:“好。”感到枪管退后了几厘米的同时,一块黑布蒙上了我的眼,双手也被反剪到了背后。 我被拥上一辆车,弯弯曲曲驶了好久,我本来极佳的方向感也没了用武之地。等车停稳,我被带入了一间屋子,黑布被人取下,我眼前禁不住一亮:竟是一个极宽敞的大厅,装饰的既有欧洲皇室的贵气,又有中国古典的温雅,中西合壁浑然一体,简约而不显其陋,繁复而不觉其杂,我在心里暗暗赞叹主人定是个胸中大有丘壑之人。我的目光落在房间正中一个男人身上,说实话,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他身材高大,穿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方脸上的线条刚毅却不失柔美,眼窝深邃,鼻挺唇薄,浓黑的眉毛,还有一抹乌黑的小胡子,给他本来超凡脱俗的脸上平添了几分烟火气。他看见我注视他,便微笑了,很快地走过来,解开我手上的绳子。我一言不发,他便笑着开了口:“江医生,可是得罪了。” 他的声音低沉柔和,有种令人心旌摇荡的魔力。我心中一震,已然知道有不寻常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他请我入座,舒适的沙发恰好贴合我的身体,就好似特别为我打造的一般。他一挥手,便有侍从送上清茶,我一嗅便知,竟是我平素喝惯的花茶--碧潭飘雪。他摈退余人,微笑道:“江医生,冒昧请你前来,实有要事相求,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尽管他的声音里仿佛有种引人开口的魅力,我却不为所动,只挑了挑眉毛以示询问。这是师父教我的,在形势与己不利的时候静观其变,谋定后动。他仿佛很欣赏我这种作风,仍然微笑着道:“在下名叫梦天,与江医生谊属同门。”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大吃一惊。我当年曾听师父提过,他年轻的时候曾收过一个弟子,名叫梦天,天赋异禀,是难得的梦家奇才,师父本欲将衣钵传他,谁料一次事故后两人失散,从此梦天音讯全无,师父猜他已经身故。眼前这个男子,居然自称梦天,难道,他真的是失散已久的大师兄?如果他是,为什么多年来不和师父联络?今日请我前来,不知有什么意图。 我想到此处,不但没有对他产生亲近之意,防范之心反而又浓了几分。他仿佛觑破我的心思,道:“江医生,梦烟,可以这样称呼你吗?”我一怔,梦烟是我的梦家名字,除了梦家师徒向来无人得知,他即便是真的梦天,我在他离开后方始入门,他怎会得知?只听他续道:“我这些年来,名义上已经身亡,实际上是师父命我隐居,修炼梦家绝学――梦杀!”我惊道:“梦杀?”师父当日说过的话一句句在心中流过:“我们梦家的功夫博大精深,第六感、心电感应、灵异招魂、催眠术,每一项都要穷心竭志才能有成,但我毕生的心愿,却是梦杀。”师父说到此时,便抚摩着我的头发,笑道:“烟烟,你本性太过善良懦弱,不适合修习梦杀,若是你大师兄梦天尚在,他倒是个一等一的人选。”我听的云里雾里,想问师父却又不敢,似乎被“梦杀”两字的气势所慑。后来师父再也没提起过“梦杀”,不料今日,竟在这自称梦天的男子口中听见。 梦天道:“不错,正是梦杀。你看着我的眼睛。”我凝神屏气,与他对视。他的眼珠漆黑温润,神光内敛,我也忙收摄心神,眼睛霎也不霎地盯住他。过了片刻,他的眼珠缓缓转动起来,瞳仁中隐隐有七色宝光流动,那光芒越来越强,耀眼生花,我暗暗心惊:“他的功力,比我强太多了。”我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欲转开眼珠认输,他的目光中却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吸力吸住了我,使我竟舍不得挪开眼光。我心中尚有一念清明,拼命集中精神,唇边绽出一抹笑意,随着我的笑意渐渐漾开,他眼中的光芒也愈来愈盛,突然大亮了一下,便暗了下来。我长吁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还未消散,发觉自己已汗湿重衫。梦天却是若无其事,拊掌笑道:“好一个‘梦随飞花转’”,我果然没有错看了你。”不顾还未从刚才的比拼中回过神来的我诧异莫名,他只自管自地接下去道:“梦杀是我梦家至高无上的神功,是心电感应、催眠术、摄魂大法的综合,要求施术人的精神力量极为强大,能完全控制住受术人的脑电波,在梦中将其杀死。” 我恍然大悟,原来梦杀是这个意思。在梦中杀人,简直是骇人听闻,对于我这个梦家弟子来说,也是难以想象的。我好奇心大起,问道:“是不是和催眠术有些类似?”梦天微笑道:“不完全相同,催眠术是施术人用意念暗示受术人,使其产生幻觉从而按照施术人的指令行动,一般来说需要受术人的配合。而梦杀要高级的多,是指施术人的意念直接入侵受术人的梦境,用心电感应挖掘其记忆,比如恐怖的经历、内疚的行为、悲惨的往事,再用意志力将这些记忆放大,返回到受术人的梦里,让其承受不住而在梦中死去。”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突然想起一个月前的一则新闻,讲一个高官在睡觉时死去,法医诊断结果为脑死亡,当时很是引起了医学界的一阵沸沸扬扬,我也曾找来资料研究过却一无所获。我脱口而出:“那个脑死亡的高官是你杀的?”他大笑道:“正是。他是我修炼成功后的第一个对象。他贪污、受贿,用各种手段侵吞国家资产,中饱私囊,还迫害了许多不满他所作所为的人。官官相护,法政不明,要他接受法律制裁是不大可能了,索性我给他来个痛快的。还好他心里还有一丝不安,也怕自己要遭报应,我就把这不安放大了上万倍,他梦中见到刀山油锅等诸般酷刑,承受不了就死了。” 我默然,心里虽然也感到一丝快意,却隐隐觉得很是不妥。我问道:“那你找我来做什么?”梦天柔声道:“你是师父的第二个弟子,已得梦家的大部分真传,你应该用师父教你的本事,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你如今只做一个小小的心理医生,不嫌太屈才了么?何不与我一道,纵横天下,除恶扬善,方不负师父苦心教诲。”我摇头道:“师父早就说我天性柔弱,做不来大事,我也不想做什么英雄侠客。我现在做心理医生,帮别人解脱苦恼,闲来用催眠术帮警方分析案情,偶尔还参加几个灵媒会,过得很轻松很开心,师父想必也不会强我所难。”梦天道:“你错了,人世间有太多的罪孽,太多的邪恶,有多少人在受苦受难,又有多少人在敲骨吸髓,法律所能惩治的只是冰山一角,我们空有一身本事却不为民除害,学来又有何用?”他的声音渐转严峻,“我用了整整二十年,才掌握了梦杀,但凭我一人之力,难以完成这个伟大的事业,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们两人联手,意念力将成倍扩大,象‘梦随飞花转’、‘天魔吟’这种功夫只有你会,用在梦杀中将大大提高它的成功率。何况,我需要一个女人,来帮我找到女人的弱点和男人的软肋,你是唯一的人选。” 我道:“师兄,我明白你的意思。但师父也说过,万事由天定,人岂能逆天行道?你我又哪儿有权利去定别人的生死?再说我总相信,人的本性是好的,梦杀,太残忍了。”梦天道:“人性本来就是自私和邪恶,因为不得不群居生活,才强自遏止。梦杀,正是用人类的本性来惩罚人类的恶业,残忍即是慈悲。”我心知他的话也不乏道理,但我还是道:“不,我过的很好,抱歉帮不了你。”梦天突然冷笑道:“你过的很好?是你一直在自己骗自己罢了,你是把头埋在沙堆里的鸵鸟,以为不闻不问,邪恶就会从你身边走开。你只看你希望看到的东西,师父教你的‘梦家六识’你可曾用过一遭?”说着,从抽屉里抽出一叠相片,道:“你自己看吧。” 我接过来一看,登时,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住了,一颗心擂鼓般砰砰作响。原来照片上是一对亲热纠缠的男女,那男的,正是我倾心相爱的男友。 我手抖着捏不稳那些照片,四肢冰凉,唇干舌燥,一时间,伤心、沮丧、绝望、愤怒,各种感觉纷至沓来,一下子把我包围,仿佛置身于冰凉的海水中,一直一直向下沉,深不见底,浪头一个个打过来,打得我不能呼吸,嘴里全是苦涩的海水。 梦天走过来,温柔地将我揽住,道:“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做主宰。”我推开他,眼泪好象都堵在心里,左冲右突,只是流不出来。喉咙里哽的难受,头嗡嗡地疼。梦天的声音象从山背后传来:“你需要一个人静一静,我派人送你回去。” 我半路上就下了车,一个人走回寓所。他正在安详地睡着,那睡姿象个孩子,还是一贯地让我心疼。我静静地注视他,心里翻江倒海。在梦家多年来的训练让我抑制住了立刻向他问个明白的冲动,但我已经坠落山谷碎成齑粉的心却还悬着最后一根游丝,只盼着他说没有,我便相信。突然我想到,为什么不用用催眠术呢?这样我才能得到完全的答案。我犹豫着,一是我怕这个答案,因为我心里已有预感它是真的;二是我一直都给自己定下规矩,绝不对亲人或朋友使用催眠术。我思考再四,心里的痛一直象拉锯般撕来扯去,终于我咬牙想:“便是死,也得死个明白。” 催眠术的结果,是我已经知道的。我静静地收拾东西,搬离了和他的家。一个星期后,我又来到梦天的大宅,他笑着迎过来,问道:“想通了么?”我正欲回答,突听附近教堂的大钟敲起来,铛~~~铛~~~铛~~~,平和浑厚的钟声穿过窗户和墙壁回响在空气中...... 2003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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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水晶鞋
我已经老了,没有人会爱我备受摧残的容颜。 --题记 (一)、 我坐在后门口,脚边的大木盆里是堆积如山的脏衣服,这是我这个早晨必须完成的工作。清晨斜射的阳光似乎也穿不透小巷子里浓重的霉气,时常有皮包骨头的老鼠打我脚边窜过,它们和蟑螂、蜘蛛一起,是这个阴暗、肮脏的贫民窟的三个最佳代表。 我叹了一口气,从小山堆中拎出一件苹果绿镶荷叶边的裙子,那是我姐姐的衣服,她穿着它时黄黄的皮肤看上去就象块陈奶酪,而我奶油般的肌肤才是它的最佳搭档。我已经一年没有添置新装了,每当两个姐姐兴高采烈地炫耀她们的新衣时,我只得马上低头离开,身后传来她们的劣质香水味与嘲笑声,和我的嫉妒一起萦绕不去。 我整日埋在大批的脏衣服脏碗碟中,有时甚至还要烧火做饭,一任油烟熏炙我柔软的棕色秀发,污水浸泡我纤长的手指。每当我稍有抱怨,继母的两片薄唇中就会吐出一连串恶毒的咒骂。两个姐姐扭着痴肥的身子从我身边走过,总爱在我的胳膊上或者腰上拧一下,因为我的美貌令她们嫉妒得几欲发狂。除了她们,没有人知道在整个镇上,甚至整个城里,我的皮肤最光滑,胸脯最饱满,腰肢最柔软,手脚最纤细。因为我总是裹着破旧的衣服,灰头土脸脏兮兮,于是人人都叫我“辛蒂瑞拉”。 只有一个人叫我的原名,那是两条街外的小鞋匠,贝尔。贝尔一直对我很好,从小到大,他都是我的保护神。有了好吃的好玩的,他总是第一个想到我。他会瞒了师傅悄悄地来找我,塞给我一块牛奶糖,也会趁着继母不注意,拉我到郊外,弹班卓琴给我听。风吹长草,野花漫山,班卓琴声流水一样淌过我的心,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想到贝尔,我忍不住微笑。可爱的贝尔,有着白净的面庞和温柔的眼睛,他总是帮我修补脚上这双破烂不堪的鞋,而且不收钱(当然要瞒住他的师傅)。若不是他,我的脚指头早就不能规规矩矩地呆在鞋子里啦,要钱买新鞋,肯定又会引来继母的责骂。 “辛蒂瑞拉,辛蒂瑞拉!”一迭声的叫唤把我从冥思中惊醒。继母登登登地走过来,说:“我们要出去买东西,你乖乖把这些衣服洗完,然后打扫一下房间。”我还没回过神来,继母又登登登地走远了。两个姐姐的笑声传过来,分明在说:“王子今晚的舞会,是要选王妃呀,我们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是呀,王子英俊潇洒,如果能作他的王妃,我可要幸福死了。”...... 王子?舞会?选妃?我咬住下唇,这些都不属于我的。为什么又丑又蠢的女人可以穿着漂亮衣服去跳舞,我却只能坐在这里洗她们的脏衣服?我垂下头,水盆中倒映出一张清水容颜。我忽地站起来,往外就跑。 我一口气跑到贝尔的鞋店外,上气不接下气地叫他“贝尔!贝尔!”贝尔走出来,看见我红扑扑的脸,吓了一跳,握住我的手,悄悄地问:“怎么啦?”我摔开他的手,大声叫道:“我要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刹那间,贝尔的眼睛仿佛暗了一下,他轻轻地说:“你没有新衣服啊,怎么去呢?”这句话象锤子砸中了我的心,我顿时又是沮丧又是恼火。是啊,我只知道来找贝尔,可贝尔也帮不了我。贝尔一脸懊恼地盯着我看,眼光里流露出难过和抱歉,但我简直没精力去注意他,我完全被自己的情绪淹没了。我转过身子,看向这个旧城区的灰暗,一只黑猫,闪电般掠过街道,消失在茫然的尽头。 (二)、 我低着头,拖着步子走回家,走走却发现我迷路了。这里是一条陌生的街道,路两旁高大的梧桐树拢成穹顶,遮天蔽日,阴森可怖,树杈上有两只乌鸦嘎嘎叫着。一个黑衣拖到脚面,脸上也蒙着黑纱的女人在不远处向我招手。 我疑惑地走过去,她开口了,声音低沉沙哑,抑扬顿挫,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魔力。 “辛蒂瑞拉,我的漂亮宝贝儿。你想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喔,那舞会就是给你这样的美人儿准备的。可惜你没有漂亮的衣服,于是你很伤心很伤心,没人能帮的了你,除了我。” 她手中突然挥出一根金色的细棒,棒端闪闪发光,如流萤飞舞。她用那棒朝我虚点一下,哇,我身上的破衣服顿时变成了一件金光闪闪的、镶满了红色花朵的绸缎长裙。柔软光滑的缎子摩挲着我的身体,花朵散发出的芬芳几乎令我眩晕。 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只听见她说: “辛蒂瑞拉,你猜到我是谁了吗?喔,聪明的孩子,我是个女巫,一个来帮助你实现梦想的女巫。看看,这件衣服不是很配你吗?我的小美人儿?” 我恍惚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你为什么要帮我?” 女巫嘿嘿地笑起来,那笑声里带着一点儿恶毒的意味。 “辛蒂瑞拉,我的聪明宝贝儿,我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帮你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帮助另外一个人。我想要你二十年的寿命。只要你把二十年的寿命给了我,我就能帮你当上王妃。你愿意吗?” 我的头一下子疼痛起来,二十年的寿命,我不知道该不该接受她的帮助。我低下头,看到身上的漂亮衣服,也看到脚上的破布鞋。华贵艳丽的新衣却配着破烂不堪的旧鞋,我突然下了决心。 “我愿意。” 说出这句话后,我的心不受控制地一阵抽痛,眼前掠过贝尔的影子。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一去不复返了。 女巫满意地笑了,手里的魔棒点过我的脚,金光闪过,旧鞋子变成了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鞋! 她端详着我,象端详一件新出炉的艺术品,喃喃自语道: “小乖乖,这个样子还不错,但还缺了点儿什么。噢,是一辆华丽的马车,四匹上好的白马,全部是金笼头银辔口,和一个整洁的、绅士般彬彬有理的,马车夫!” 随着她的话音和魔棒轻点,一只干瘪南瓜变成了金漆马车,四只骨瘦如柴的老鼠变成了膘肥体壮的白马,一只过路老猫,很幸运地,变成了头戴礼帽身穿礼服,手上还戴着白手套的马车夫! 她请我上车,车子在老猫的指挥下朝着王宫的方向辚辚而去,那里有我的梦想。 (三)、 我踩着水晶鞋,在两旁卫士惊艳的眼光中拾级而上。坚硬的水晶鞋硌疼了我的脚,我突然怀念起那双贝尔补过的旧鞋子。 舞厅中万头攒动,热闹非凡。王公贵族笔挺的黑礼服和名媛淑女华丽的长裙配合无间;水晶吊灯的冷艳光影和数排巨烛的温暖光芒交相辉映;乐队奏着欢快的舞曲,人们盈盈笑语;香槟、红酒任意挥洒;香水、鲜花芬芳扑鼻。 我如游鱼般在人海中穿梭而过,不去理会四周赞叹或嫉妒的眼神,只有王子,才是我的目标。 王子注意到我了,我的美艳轻易将他网罗。他立刻抛下余人向我走来。 我和王子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翩翩起舞,王子在我耳边低语:“你是谁?你从哪儿来?”我不答,只是微笑,笑容勾魂摄魄。王子的目光盯着我的脸,一瞬不瞬,我睫毛颤动,梨涡浅现,丢给他一个如梦如幻的妩媚表情。 王子整晚都在和我共舞,如果嫉妒心能变成刀子,我想我早已被其余女人的目光割得体无完肤。 我偷窥了一眼大钟,发现已是将近午夜,便低声道:“我要走了。”王子还来不及回过神,我已轻盈地飞出他的臂弯,一溜烟儿地走出王宫。 王子在后面唤我,我头也不回地飞快跑下台阶,跑进苍茫的夜色中。 我迅速回到家,继母和姐姐还未回来,马车、白马和车夫被我扔在了半路上,它们迟早会变回原形的。我脱下新衣服,扔进火炉,看着火苗升腾起来,我的心也升腾起来,随着飘飘荡荡的青烟在半空中飞翔。我已经在王宫的台阶上故意丢下了一只水晶鞋,欲擒故纵,却又不能纵得太远,这样简单的道理我明白,我盯着剩下的一只鞋,轻轻地笑了。 第二天,便传来消息,王子在全城贴了告示寻找“穿水晶鞋的姑娘”。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王宫的人拿着那只鞋挨家挨户地叫人试穿,可谁又能穿上那只魔力水晶鞋?继母和姐姐们怨天怨地,恨不得立即把脚后跟剁一块儿下来。终于到我了,我施施然走到水晶鞋前,莲足轻抬,不大不小正合适。我拿出另外一只水晶鞋,在姐姐们喷火的目光中和王宫卫士们的欢呼声中登上了王子的马车。 我和王子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身穿白纱头戴花冠的我再也不是那个灰头土脸的“辛蒂瑞拉”,我是王妃,拥有无数的财富、珠宝、锦衣玉食,在无数人的惊叹声中戴上超大钻戒,无数穷女孩的梦想在我身上成真! (四)、 我伸了一个懒腰,在柔软的鸭绒枕头上睁开眼睛。这是我当王妃后的第一个清晨,连阳光都格外明媚起来。 我下了床,美滋滋地来到镜子前。老天,怎么会这样?镜子里映出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脸色蜡黄,干枯黯淡,头发星星斑白。不,不可能,眼花了?在做梦?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却看见镜中人嘴角翘起,眼周聚拢无数鱼尾纹。 我吓得捂住脸,尖叫一声,陌生的苍老声音回荡在宽大的屋子里,久久不散。这声音让我清醒了一些,我蹲在地上,渐渐开始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女巫拿走的不是我最后二十年的生命,而是我刚刚当上王妃的二十年! 我呆坐在地上,头晕眼花,恶心欲呕,腿脚发麻。只听见富丽堂皇的挂钟在响,滴答,滴答,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掉,我最美好的二十年! 我站起身来,走出房间,头脑空空行尸走肉般穿过宫殿的道道回廊,听到有个房间里传出男女的嬉戏声。我向里张望,看到一个大腹便便委琐不堪的中年男子和几个美貌少女。那男子穿着只有王子才能穿的衣服。 我走到宫殿的尽头,那里有个宽大的露台,露台上没有人。我轻轻地踏上露台的围栏,张开双臂,象重获自由的鸟儿一样向空中飞去...... 好风轻拂过我的脸,我的如花容颜又回来,班卓琴声流水一样响起,我听见贝尔在深情地呼唤我的名字:“眉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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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杀
初杀 文/梦剑杀手 (一)、 冬夜,月暗,星沉,冷风侵肌刺骨。 风雷庄的大宅院里,灯火微明,与常日无甚分别,但主屋四周,却隐隐有呼吸之声,依稀可辨。原来是几十个黑衣劲装的武师,有的手按兵刃,有的握拳蓄势,个个面上情状如临大敌。 风雷庄的庄主,李古,已经三天没有睡好觉了。 理由很简单:有人要来杀他!如果换了是你,你也睡不着的。 李古的表现相当镇定,除了在院子里挖了五个陷阱,布了二十个机关,屋内屋外增添了三十个武师外没做别的。对了,屋顶上还蹲踞着十个弓弩手,漆黑的箭头溶入夜色,只余眼睛闪闪发光。 李古是十一月十五日接到的线报,血花宫,江湖中最大的杀手组织已接下高价要他人头的买卖。这个消息花了李古一万两银子,这么贵的消息通常都不会错。 李古参详不透谁是买家,近年来,他的势力越扩越大,非但两湖、皖、赣等地已尽在囊中,且隐隐然已有侵西南、吞东南之势,江湖中欲除之而后快之人不在少数。李古却也不是把脖子洗干净了等人来割的主儿,血花宫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组织,李古自然也是它的主顾之一,再严密的墙也难免有个把漏风之处,李古正是从与他联系的血花使者处得知自己就是下一个被买了脑袋的人。 李古不怕,这几年死在他风雷棍下的杀手已有一百三十七人。 李古又不能不防,二十年刀口舐血剑尖打滚过来,他决心让自己的大好头颅在脖子上安安稳稳地长住下去。 十一月十五,冲鸡煞西,宜祭祀、修饰、垣墙,余事勿取。死神月刑天吏天贼,诸事不宜。 刀在手、箭在弦,却是三夜无话。 (二)、 雄鸡破晓,天色大明,李古带了比平常多两倍的人出门巡视。冬日的阳光惨淡地照在他脸上,李古眯了一下眼,握紧了拳头。 十一月十八,冲鼠煞北,宜破屋、坏垣、祭祀、沐浴,余事勿取。月破大耗灾煞天火厌对招摇五虚血忌,诸事不宜。 偌大的汉阳城平日里,在李古脚下,仿若私家花园,只是今日,李古失却了赏玩的兴致,也许血花杀手就潜藏在光天化日的城中,易容、改装、扮猪吃老虎,谁说的准?来来往往每一张脸都心怀鬼胎,每个笑容都诡秘难言,每个动作都居心叵测。 行至一家打铁铺外,李古突然停步,一股浓重的杀气,铺天盖地,潮水般涌来。 李古的手,摸上了背后的风雷棍,众武师呼啦一下,将他围在正中,滴水不漏。 李古自铁桶也似的人墙中望出去,只见一个年轻汉子,直直地立在当地,一脸横肉,眼若铜铃,手中长剑上血红的穗子在寒风中猎猎飞舞。 李古看着那汉子,突然笑了,如果这个人是血花杀手,那么血花宫也就不是今天的血花宫了。 那汉子盯着李古,眼睛里燃着熊熊的火,欲望,凶狠,胆怯,紧张都写在脸上,右手在微微发抖,握住剑柄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已经变成青白色。 李古又笑了,突然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我......”那汉子的声音非常嘶哑,从喉咙里迸出几个字:“名、利、地位,总有一天,我会和你一样!” 李古忍不住哈哈大笑,他紧张的心情突然一下子放松了,这种感觉奇妙难言,他甚至有点喜欢这个年青人了。 李古挥手,武师从身周散到身后,一行人继续前行。那汉子犹豫了一下,抱着他的剑,跟在后头。在李古的眼中已没有他。 (三)、 集市,人声鼎沸。 “活蹦乱跳的武昌鱼,拿两条去吧。” “新鲜的卤鸭颈,大爷要不要尝尝?” “糖炒栗子,又甜又糯,八文钱一斤。” 叫卖声此起彼伏,一派热闹却又平静的景色。 杀机通常都隐藏在平静之下。如果不知道这一点,李古已经死了四十九次。 李古瞥了一眼卖羊肉串的小贩,只见他小指微扬,铁钎子在他纤长灵活的手指下飞舞来去,宛若游龙。 一缕杀气如蛇,霎时钻入李古的鼻孔。 风雷棍挟风雷声,半空中直砸小贩头顶,惊天霹雳! 四周七八个人齐齐跃起,卖鱼的抽出牛角尖刀,刃薄如纸;炒栗子的双手抄入囊中,再伸出来已带着数十粒泛着青光的铁莲子;卖鸭脖子的秤砣飞开来,流星逐月...... 出手,倒下,原不过一瞬间事。 李古依然直立,风雷棍上沾着那小贩的脑浆。在四周横七竖八躺倒一地的尸体中,李古笑了。 九幽勾魂针李亦奇,昔年九幽门的二当家,江湖传言他已暴毙。谁能想到他是由于与门主夫人的奸情泄露,连夜逃离九幽门,从此隐姓埋名?可偏偏李古就知道。血花宫有李古的眼线,九幽门自然也有。李古虽没想到李亦奇原来入了血花宫做了杀手,但从他摆弄铁钎子的手势中,看出了勾魂针的影子。 李古越笑越开心,怎么能不开心呢?他又一次用自己的敏锐和智慧,从死神口里生生地把命拽了回来。九幽勾魂针甚至来不及出手,就被他的风雷棍砸了个脑浆迸裂,李古真是越想越得意,越想越自豪。 (四)、 笑容满面地转过身来,李古发现那个年轻汉子还站在离他不远处,似已被这血腥的场面吓呆。 李古心情大好,不禁走上前去,笑道:“看见了么?要象我一样,就得够狠,够聪明。” 那汉子点了点头,眼光中竟流露一丝感激。 李古仰起头来,面对着茫茫长空,放声长笑。 笑声忽地中断,仿佛被一只魔手掐住了喉咙。 李古垂头,看见了半截剑,后半截。前半截在他的胸膛里,剑尖在他的背后。 李古喉咙里格格作响,眼珠子象金鱼一样凸了出来,双手无力地在空气中抓着。 持剑的汉子瞪视着穿在剑上的人,缓缓地道:“我是新入血花宫的杀手,这是我的第一次任务。若不是你对我全无戒心,我根本杀不了你。多谢你为我除掉那些人,让我能升的快一些。” 李古的瞳孔突然扩散,人软软地歪下去,死鱼般挂在剑上。 剑从胸膛里抽离,血如泉涌,剑尖上落下一串殷红的血珠,血仍未冷,血花杀手孟见功成身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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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杀
双杀 文/梦剑杀手 诗曰: 二虎相争必一伤,黄雀捕蝉后螳螂。 富贵生死由天定,命陨方知梦荒唐。 (一)、 十一月十九日,冲牛煞西,月煞月虚月害四击八专勾陈。 一座精致的小跨院,院内一个开满荷花的池塘,旁边假山耸立,垂柳如盖。微风徐来,柳条轻送,香气袭人,写意难描。正中主屋白粉墙,琉璃瓦,雕花窗内隐约看见两条人影对坐。 原来是两个男子正在叙话。 身着简朴青衫的男子年约四十,方面大耳,一脸正气,神情凝重,正道:“云兄,此是你门中之事,我虽腆为武林盟主,却也不好横加干涉的。” 另一个男子瘦瘦高高,眼窝深陷,样子精明彪悍,道:“梦天兄,自我大师兄李古被血花杀手杀害后,风雷门中无人当家,人心惶惶,这掌门的人选是再也耽搁不得了。” 梦天沉吟道:“既如此,论资格应该由你二师兄永远徘徊出任风雷门掌门一职了。” 那云姓男子登时站起身来,急的面青唇白,道:“云鹤今日来找盟主,正是为了此事。我二师兄永远徘徊为人贪财好色,头脑糊涂,武功也不及我,如果让他当了掌门,风雷门非得从此一蹶不振不可。” 梦天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道:“这个我也不是不知,但自来长者为先。若论武功才干,你原比永远徘徊强的多,但这样一来,江湖上难免有人不服,于你不利啊。” 云鹤急道:“盟主,不是云鹤觊觎掌门的位子。眼下江湖中风波不断,血花宫更是正派武林的心腹大患,一日不除无一日安宁。我风雷门历来是武林的中流砥柱,掌门怎能是个昏聩糊涂之辈?” 梦天的手指轻轻地在桌子上敲着,似是心意难决。 云鹤的眼睛一转,已悄悄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薄薄的匣子。恭敬地放到梦天跟前,道:“既然盟主不肯出面,我却也不能任由本门绝学‘疾风迅雷三十六路棍法’落在昏庸无能之人手中,就请盟主代为保管。” 梦天的眼睛亮了一下,清了清嗓子,道:“云兄,我刚才反复思考,觉得整个武林的前途命运要比你我一时的名声来得要紧。这样吧,过几日我会以武林盟主的身份,推荐你出任风雷门掌门,若有人不服,尽管来找我。待日后你大振风雷门声威,自然无人闲话了。” 云鹤大喜,长揖到地,梦天连忙扶起,两人相对微笑。云鹤告辞出门,那本‘疾风迅雷三十六路棍法’却忘了带走。 (二)、 十一月二十日,冲虎煞南,九焦九坎土府大煞五离八专,诸事不宜。 一座幽深的大殿,两排牛油巨烛的光芒似也驱不散殿中的阴森气息。殿中一人正襟危坐,两旁两个垂髫童子侍立,下面另有一人站立。 立着的人身穿酱紫绸袍,样子好象个富商大贾,正笑道:“此事非得烦劳贵宫不可,价钱一概好商量,只是这时间......” 坐着的人脸上戴着个青铜面具,缓缓地开了口,声音嗡嗡作响,有如洪钟:“血花宫接手的买卖必无不成之理,十一月二十五日日出之前,总叫你满意就是。” 那立着的人满面堆笑道:“血花宫从无失手之时,在下也有耳闻。但这次我要杀的人是我的师弟,我不想被门人弟子怀疑。”说着,从囊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一颗蜡丸,道:“这是闽南百药门密制的‘凝血毒龙丹’,服后半个时辰内全身血液凝结如浆,无药可救。我想烦请贵宫高手用此药杀我师弟,好嫁祸给百药门,若能如此,我可以多出一倍价钱。” 血花宫主微微摆手,一个童子便即走到立着的人身边,接过蜡丸。 血花宫主嗡嗡地道:“好,就依你的要求。” 那立着的人还想说什么,血花宫主和两个童子已起身退入后堂。大殿上登时只剩下他一人,他禁不住冷森森地打了个寒战。 (三)、 十一月二十四日,冲马煞南,土府小时月建月厌地火。 风雷门大宅院里,灯火微明,来往几个家丁、武师正在巡逻,似与平日无甚分别。 宅院后进却有一间屋内灯火通明,隐隐传来争执之声。 巡逻的人却不敢靠近这间屋子,似已得了屋内人的吩咐。 屋内两人正争吵得面红耳赤,却均不知道屋顶上另有一人窥探。这人黑衣蒙面,全身缩成一团,躲在浓密的槐树影中,一动不动,竟与死人无甚分别。 屋内那名为云鹤的男子正冷笑道:“二师兄,这掌门的位子不是小弟非要和你争,实乃盟主的意思,小弟也曾百般推让,但盟主一句以武林为重,私利为轻,小弟就不得不从了。” 那二师兄永远徘徊怒道:“假惺惺说的好听,你想掌管风雷门多时了,大师兄在的时候你不敢动,现在你还把我这个二师兄放在眼里吗?” 云鹤不疾不徐地道:“二师兄,不是我不把你放在眼里,你看看自己,论武功论才干论声望,哪一样及的上我?现在大师兄的弟子不算,我的弟子可比你的弟子多好几倍。” 永远徘徊头上青筋暴涨,怒极反笑,道:“我早知道你要趁着人多,强抢我掌门的位子。” 云鹤不答,永远徘徊气愤难耐,忽然冷哼一声,道:“你道我当真不知么?你能让盟主推你当掌门,不是因为你武功比我高,而是你出卖了本门的武功秘籍!” 云鹤身子陡然一震,道:“二师兄,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永远徘徊哈哈大笑道:“明日就是你出任掌门的时候了,有种的我们在大家面前请出祖师爷的‘疾风迅雷三十六棍’秘籍,看看谁是本门的叛徒。” 云鹤忽地跃起,掌成鹰爪之形,朝永远徘徊的咽喉猛抓过去。 永远徘徊虽早在暗中防备,却没料到他竟敢就此动手,而且一出手就是杀着。他武功本就不及云鹤,避过了第一下,没避开第二下,被云鹤牢牢掐住了咽喉。 云鹤五指如钢,越收越紧,永远徘徊舌头伸出,眼看就要毙命。 忽地只听见“咯喇喇”一阵暴响,屋顶裂开一个大口,一个黑衣人闪电般直冲而下,手中长剑如雷霆霹雳,直插入云鹤头顶。 (四)、 永远徘徊半晌才回过神来,费力地扳开云鹤僵硬的手指,大口喘着气。 那黑衣人静静地站着,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仿佛世界上没有比永远徘徊更好看的人了。 永远徘徊揉着喉咙道:“明天就是二十五了,怎么现在才来?我要你们用凝血毒龙丹杀掉他,你现在这样,叫我明天怎么跟大家交代?” 那黑衣人倏地跨前三步,右手抓住了永远徘徊胸口的膻中穴,左手在永远徘徊下颌上一扭一带,已将一颗药丸塞入永远徘徊口中。 永远徘徊只吓得魂飞魄散,嘶哑道:“这......这......” 黑衣人静静地道:“凝血毒龙丹没有浪费,半个时辰内,你全身血液凝结成浆,江湖上会认为是百药门对你们师兄弟下的手。” 永远徘徊如烂泥般瘫倒在地,想动,却发现全身都不听使唤,连叫都叫不出口。渐渐地,四肢百骸都开始麻木,他知道是凝血毒龙丹开始起作用了。 永远徘徊两只眼紧紧地盯着黑衣人,仿佛在问“为什么”。黑衣人也静静地看着他,却一言不发。 半个时辰后,永远徘徊终于全身冰凉。 黑衣人俯下头,确认永远徘徊已成一具尸体,方在他耳边轻轻地道:“血花宫主就是武林盟主梦天,这个秘密除了我--血花杀手孟见,只有死人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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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如梦
刀剑如梦 文/梦剑杀手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衷。 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题记 (一)、 黄昏,夕阳如血,比夕阳更红的血在人的胸膛里。 血花杀手孟见扛着他的剑,走在夕阳下,他的脚步很轻,很稳,手臂摆动的幅度很精准,没有一个动作是多余的,包括脸上的肌肉,都是纹风不动。与其说他是一个人,不如说他是一部机器,杀人的机器。 他身旁还有一个人,和他看起来完全是两种样子。这个人很年轻,干净的脸上有一双仿佛时刻都带着笑意的眼睛,看起来很潇洒,甚至有点懒散,你绝对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可爱的年轻人也是血花杀手,他的名字叫孟刀。 孟刀的刀就在他的手中,这把刀已经杀死过十三个成名的英雄豪杰,可孟刀现在正用这把刀,砍下了路旁一棵苹果树上的两个苹果。 “吃个苹果吧,时间还早着呢。”孟刀笑嘻嘻地对孟见说。 孟见好象根本没听到,连走路的姿势都不曾起一丝变化。 孟刀一点儿也不生气,笑嘻嘻地咬着苹果,嘴里含混不清地道:“百胜刀神关羽关二爷,一柄青龙偃月刀曾经横扫颓废、扯淡、白羽三个帮派,不知他的刀法比起我的来如何。” 孟见终于冷冷地道:“做杀手,最好少开口。” 孟刀缩了缩脖子,乖乖地吃苹果去了。孟见心里却在想,血花宫这次的目标关羽,武功高绝,为人机警,门人众多,因此血花宫主才会派他和孟刀同时出马,以确保万无一失。孟见不喜欢这种安排,他对自己的剑很有信心,而且他认为杀手应该独往独来,象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孤胆杀手,茅山妖道,才是杀手中的绝顶人物。但孟见没办法,血花杀手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 夕阳已沉,夜已深,孟见和孟刀已成功地避开层层哨卫,潜伏在关羽的窗外。关羽不是李古,他不知道有人买了他的脑袋,更不知道窗外埋伏着两个想要他命的高手,因此,无论他的武功有多高,他都必死无疑! 三更鼓过,孟见如狸猫般从黑暗中跃出,闪电般穿过长窗,连人带剑化作一团白光,直扑床上酣睡的关羽。 剑在后,剑激起的寒气在先,却已将关羽惊醒,关羽猛地缩身,孟见例无虚发的剑,深深地刺入了床板。 关羽迅速握起寸步不离身的青龙偃月刀,向孟见头顶猛劈过去,另一阵刀光突然闪过,已将青龙偃月刀牢牢封住,正是孟刀。孟见见机极快,拔出长剑,直刺入关羽的胸膛。 (二)、 孟见和孟刀在夜色中如飞掠过,已将追兵远远抛在身后,才放慢脚步。 孟刀突然停住,哈哈大笑起来。孟见怔了怔,随即也跟着笑起来。两个人越笑越开心,笑得捧腹弯腰,笑得流出了眼泪。 孟刀突然站直身子,正色道:“做杀手,是不应该这样笑的。” 孟见怔住,想笑,却发现自己已笑不出来。 孟刀象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个酒葫芦,递给孟见。孟见不接,他认为杀手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孟刀便自己喝了一大口,道:“你叫什么名字?孟刀是血花宫主给我起的名字,孟见想必也不是你的真名。” 孟见收敛笑容,冷冷地道:“杀手是不应该有好奇心的。” 孟刀悠然道:“血花宫主曾说过,你是最好的杀手。不是因为你武功高,也不是因为你够机智够冷静,而是因为你从来不动感情。” 孟见不答,脸上又变得毫无表情。孟刀却又笑了。如果说孟见的冷是亘古不化的寒冰,孟刀的笑就是温暖和煦的春风。 孟刀转过头,看着远处辽阔的原野,原野后远山的轮廓在晨曦中渐渐显露出模糊的影子,轻轻地道:“自从加入血花宫,我努力杀人,拼命赚钱,等到我赚到足够的钱,我就会离开血花宫,和我心爱的女人找一个小村庄,隐姓埋名,过真正幸福的日子。”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温柔,眼睛也迷朦起来,“她的名字叫做碧桃,你绝对想象不出,她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她的笑容比天边的新月还要美丽。” 孟见不语,他心想,象孟刀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做杀手的。但孟见突然很羡慕他,羡慕他有一个人可以牵挂,而自己什么也没有,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连自己的名字,都已经遗忘。 孟刀突然很促狭地笑起来,冲孟见挤了挤眼,神秘地道:“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三)、 直到站在洛阳城里最大的青楼--有间青楼--的红灯笼底下,孟见还是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跟着孟刀来到这里。孟见一直认为杀手应该独来独往,可是现在却仿佛身不由己地被孟刀吸引。也许,最冷漠的杀手心底也需要温情。 孟刀熟门熟路地领着孟见走进青楼,熟门熟路地和老鸨、龟奴招呼着,一锭元宝掷出,一桌花酒摆开,花枝招展的姑娘们拥簇在孟刀身旁,环佩叮当,香风扑面,笑语盈盈。 孟见坐在另一头,他只喝茶,绝不碰酒。坐在他身旁的姑娘见到他冷若冰霜的架势,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喝下一口茶,孟见抬起头来,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比起别的女人,她的眼睛略微大了一点,鼻子略微高了一点,皮肤略微白了一点,腿略微长了一点,腰略微细了一点。这些也没什么,最特别的是她的眼睛,睫毛很长,仿佛笼罩着一层轻烟,轻烟后面两颗瞳仁黑如点漆,灵动异常。她看见孟见注视着她,便轻轻地笑了,红唇上绽开的笑颜就象清晨的阳光,一下子将轻烟驱散,照亮孟见心里的冰山。 老鸨陪笑道:“这是青楼新来的姑娘,叫忘雪,公子不嫌弃的话,今日就叫她服侍公子,新来的,什么也不懂,公子多担待些。” 孟见没听到,他的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她的名字不重要,她的身份也不重要,他只知道,他要她。 孟刀在喝酒,在大笑,在击节而歌: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狂笑一声,长叹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谁与我生死与共..... 孟见已经融化在忘雪的眼波中。 从这天开始,在不杀人的时候,孟见总是流连在青楼,缱绻在忘雪的温柔乡里。 昨日黄土垄头送白骨,今日红绡帐底卧鸳鸯。没有明天的杀手,拼尽今宵一刻的缠绵。只有在忘雪的软玉温香中,婉转娇吟里,孟见才觉得自己不再是杀人的机器,而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孟见和孟刀,又联手过几次,其中刺杀千面水王张飞的那次,最是惊险。张飞的丈八蛇矛穿破孟见的衣襟,堪堪从胸前刺过,激的孟见浑身毛发倒竖,孟刀才一刀砍下了张飞的头颅。 孟见绝对不会承认,每次离开青楼时,忘雪盈盈欲泓的眼光都缠绕在他的心上。孟见也不会承认,他和孟刀之间,已经滋生起一种叫做“友情”的东西。在杀人时,他的剑还和从前一样迅速,一样狠辣,但冰冷锋锐的剑芒中,却已搀杂着丝丝柔情。 这样的日子,对杀手来说,已经是最快活不过的了。孟见拒绝去想以后,说不定哪天,他就会和自己杀过的无数人一样,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每当这种不祥的念头掠过脑际,他就会抱紧忘雪,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并在她的柔情中恢复冷静和勇气。 (四)、 孟见没想到,结束的那天来的这么快。 这次孟刀和孟见又是联手行动,目标是开封府的赵老爵爷,银枪赵子龙! 银枪赵子龙的枪,矫如神龙,枪枪夺命。当孟见终于一剑刺穿他的喉咙时,孟刀已经血染衣襟,倒了下去。 孟见的肩头也受了伤,他抱着昏迷的孟刀在夜晚的开封城里飞奔,无数的人在后面追赶,灯火团团耀目,锣鼓阵阵喧阗。大片大片的黑瓦灰墙从脚下闪到身后,孟见的汗水和血水一滴滴落在孟刀的面颊上。 孟刀突然清醒过来,艰难地挣扎道:“放下我......。” 孟见不语,只咬紧了牙关继续飞跑,却感到两腿有如灌铅般沉重。 孟刀费力地吐出几个字:“帮我......把这个.....还给碧桃。”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样物事,塞在孟见手中。随即,拼尽全身的力气,拔出孟见挂在腰间的匕首。 累得神智迷糊的孟见只听见噗嗤一声响,匕首在孟刀的胸膛里已直没至柄。 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孟见的眼睛里涌出来,和血水、汗水混杂在一起,他几乎已经忘了这就是流泪的感觉,他只感到,怀里孟刀的身体在一点儿一点儿地冷下去,最好的兄弟,唯一的兄弟,就这样渐渐地离自己而去。 追兵越来越近,孟见终于一声长啸,抛下了孟刀的尸体,飞速地消失在蛛网般的小街深巷中。 天色大明,开封城里四处闹哄哄地抓捕刺杀赵老爵爷的刺客。城外的荒野里,孟见一个人静静地走着,耳边又回响起孟刀爽朗的歌声: 我醉,一片朦胧,恩和怨是幻是空。 我醒,一场春梦,生与死一切成空。 我哭,泪洒心中,悲与欢苍天捉弄。 我笑,我狂我疯,天与地风起云涌...... 孟见摊开手,掌中躺着一个精致的香囊,上面用红丝线精工绣着两行小字: 李古、碧桃 情比金坚,矢志不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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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杀
终杀 文/梦剑杀手 人在江湖,就好像花开枝头一样,要开要落,要聚要散,往往都是身不由己的。 --题记 (一)、 血花杀手孟见一剑刺出,划开抱月山庄主人月华生的颈部动脉,创口深七分,正是让血刚好能喷射而出的深度。 孟见的剑法,一向精准,绝不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杀人,能用一剑,绝不用第二剑。七分深能致人死命,绝不刺八分深。 几滴热血从剑上滑落,剑又恢复以往的洁净。这柄剑,长三尺六寸,阔一寸一分,厚九厘,刃如霜雪,剑身中隐隐有青光游走,饮血无数,血不留痕。此剑名为青泠,是血花宫主赠与孟见的利器。 孟见用这柄青泠剑,斩落过海神帮帮主静如流水的人头,刺入过忘忧谷谷主阿巍巍的心脏,挑瞎过夺命清音吟竹斋主人的双目,甚至洞穿过百花剑派掌门幻月离花的眉心。 被血花宫杀掉的各门各派的高手越来越多,血花宫主多年苦心栽培起来的杀手也越来越少,孟见已经是宫内仅存的数位高手之一。血花宫主,即武林盟主梦天,统一武林的步伐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他对孟见表现出更多的倚重,甚至把收藏多年的宝剑相赠。但孟见心里明白,他最后的时刻,也已迫在眉睫。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当你失去了利用价值的时候,也就是你失去性命的时候。 孟见清楚自己的处境,他知道梦天太多的秘密,以梦天的阴鸷和狠毒,是绝对不会容许他活在世上的。他必须远走高飞,越快越好,但良机难觅,何况,他还有个牵挂,就是忘雪。 (二)、 自从和孟刀交上朋友之后,孟见才明白,自己的生命里原来不只有杀戮,还可以有“朋友”。 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东西能形容,就是世界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界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拟友情的芬芳与美丽。 孟刀死了,孟见失去了惟一的朋友,但是他还有忘雪的爱。 与忘雪在一起的时光,已经成了孟见最快活的日子。忘雪的盈盈浅笑,轻嗔薄怒,忘雪的宛转歌喉,曼妙舞姿,忘雪的柔情蜜意,温存体贴,都牵动着孟见的心。惟有和忘雪在一起,孟见才能得到快乐和平静。 每次孟见接到任务,和忘雪告别的时候,忘雪都会痴痴地看着他,仿佛要把他深深地印在心里。忘雪从来不问他是做什么的,要到哪儿去,她只是相信,他总会回来找她。 孟见回想起那日,他在那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找到了碧桃。碧桃的眼睛,果然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她的笑容,果然比天边的新月还要美丽。孟见发现要开口告诉她,她的情郎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比要他杀十个绝顶高手更加困难。 当孟见伸出手,把紧紧握在手里的香囊递给她时,才发现香囊已被汗水浸湿。他没有说一个字,只看着碧桃本来充满了光彩的眼睛逐渐黯淡下去,终于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泣。 孟见发誓,他绝不让忘雪和碧桃一样,承受这种痛苦。 (三)、 机会终于来了,血花宫主派孟见刺杀万马庄庄主断刃。万马庄远在甘肃,一来一回足足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孟见决定趁这个机会,带着忘雪远走高飞。 当孟见告诉忘雪这个决定时,忘雪的大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神采,却也带着一丝忧虑,她知道孟见是个不平凡的人,孟见要带她一起走,可能是很危险的事情。 孟见安慰她,脑子里却掠过一丝不祥的念头。忘雪是青楼的头牌姑娘,很可能血花宫已经知道他和忘雪的关系。如果他不带忘雪一起走,原本会安全地多,凭他的武功,血花宫就算要追杀他也不容易。但带着忘雪,就危险多了。 孟见忍不住苦笑,如果没有忘雪,他可能根本不会想离开血花宫,就这样安安稳稳地一直替梦天杀人,他依旧是那个冷血的机器,根本不会思考,梦天很可能也不会忌他。但正因为有了忘雪,孟见才决心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忘雪既是他新生的希望,也是他危险的来源,老天爷的安排,就是这么奇妙。 (四)、 十二月一日,冲鼠煞北,月破大耗灾煞天火血忌招摇厌对五虚。 距离出发去万马庄的日子还有三天,孟见决心在今日带忘雪走。 站在忘雪的红香馆的门口,孟见就感到,有什么事情不妙了。这是多年来做杀手的直觉。 屋内一定有危险在等着他,但他已没有退路,因为忘雪还在屋里。 孟见深吸一口气,拔了青泠剑在手,一声断喝,向门板直劈下去,随着两扇木门向内飞开,孟见的人已闪到了屋角。 忘雪的盈盈泪眼在看着他,喉咙上却架着一柄分水娥眉刺。 孟见认得这柄娥眉刺,这是血花杀手水晶心的独门兵刃。水晶心也是除了孟见以外,血花宫剩余的不多的几个绝顶高手之一。孟见的心凉了半截,他没有把握对付她,何况他还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人身着合体青衫,头戴儒巾,打扮得就象个斯文士子,形貌清朗,一双空手背在身后,正摇头晃脑地念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命丧方休。” 孟见当然认得他,他就是血花宫的一号杀手,冷血夫子,秦川。 孟见的心沉了下去。只听秦川悠然道:“宫主已察觉你有反意,派你去杀断刃只不过是个试探,果然不出宫主所料。” 水晶心接道:“一入血花宫,永远是血花杀手,你难道不知么?现在你只要杀了这个女人,回去向宫主请罪,说不定还有活命的机会。” 孟见挺直了身子,缓缓地道:“你们永远也不会懂,有了真正的感情是什么滋味。给一个人快乐,要比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更有意义。若你已来过,活过,爱过,一生更有何求?” 水晶心怔住,突然大笑起来:“你是说,你爱上了这个女人?最冷酷无情的血花杀手,也会爱人?哈哈哈,真是可笑。” 她的笑声忽然顿住,因为她发觉孟见根本没有在听她的话,他只盯着忘雪看,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缠绵,无限温柔的神色。水晶心忽然想起自己的少女时代,似乎也曾经有过一个少年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己,好远好远的事情了,那些早已被鲜血湮没的记忆。 她的思绪忽然被生生地扯回来,因为她看到秦川的手已经点在忘雪颈后,只要一用力,忘雪的脊椎骨就会断裂。 她突然想阻止秦川,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她看着忘雪,看着孟见,看着他们遥遥相望,明知无幸却依旧含情脉脉的眼光,仿佛天地间除了彼此,连生死都不再重要。 “咯喇”一声轻响,忘雪的头软软地垂了下去。秦川一扬手,将忘雪的尸体远远推开,双手虚拱,正准备对孟见发起致命的一击。 孟见扬起了青泠剑,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水晶心听见他轻轻地道:“我的糊涂小丫,等我,我来了。”剑光闪过一个银弧,已刺入孟见的胸膛。 世界上无论什么事都是要有结局的,有了开始,就要有结局,也许,这是血花杀手孟见最好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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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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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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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mud还真是个培养文学青年的好地方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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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天平座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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