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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0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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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停止计划生育也难防止今后中国人口剧减
六、如何在新时期稳定到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 无论是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组组长蒋正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还副组长宋健(政协副主席、前国务委员)都认为中国的生育率不能低于1.8、1.9的,要达到这种生育水平,以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分配现状、大众消费心理,也得立即停止计划生育并鼓励生育。 目前中国有“双惯性”:严格政策的惯性(比如至今连二胎都不敢放开),老百姓低生育意愿的惯性。要打破这两个惯性任务非常艰巨。 而上面已经提到,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就是世代更替水平附近,那么如何将目前的1.3左右的“超低生育率”提高到、并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呢? 以下建议供参考: 1、宪法25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14条:“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现行生育政策同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无法建立合理的社保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这样等于解除了国家对人口限制。就像当年康熙 “摊丁入亩”新的税收政策放松了国家对人口束缚一样。 2、停止以限制新生人口增长为特征的现行计划生育外,还必须适当鼓励生育,才能使生育率达到世代更替水平附近,考虑不孕、单身等不育人口的存在,需要主流家庭生育三个孩子,由于大多数家庭只愿意生育两个孩子,就必须有相当部分家庭生育四个孩子。 3、解散各级计生委。计生委几年前就意识到面临被撤消的危险,悄悄地在“计划生育委员会”前面加上了“人口”二字,变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指望今后中央知道人口真相停止计划生育后只要将后面的“计划生育”四个字去掉变成“人口委员会”就行,作为部委仍然可以“可持续发展”。但要是计生委能够“可持续发展”,国家就不可能“可持续发展”了。要限制生育只要一个部门就可以,要鼓励生育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没有必要成立单独的人口部。再说,要是同样一个部门以前限制生育,今后又要鼓励生育,信用何在?阎王能变成送子观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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