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敢是李广的三儿子,在漠北战役中是霍去病的大校,实际上就是副将,这说明霍去病还是很信任李敢的,因为这样的人事安排表明在霍去病战死后就由李敢指挥部队,两人都是富家子弟,又都是将门之后,关系应该不错,但是由于李敢的父亲李广在漠北战役中由于迷路耽误军机,最后自杀了。当时李广是在卫青麾下,所以李敢对卫青很不满。同时漠北战役后霍去病军团的人多有封赏,卫青军团的赏赐就不是很多,汉武帝也越来越欣赏这个外甥,当时卫青的老友和门客多半离开了他,而去奉事骠骑将军,这些人常常因此而得到官爵,所以李敢认为卫青失宠了,而且还认为霍去病和卫青有了矛盾,于是就打伤了卫青,卫青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
但是李敢错误估计了霍去病,霍去病所处的时代是个十分看重家族血缘关系和家族荣誉的时代,这是形成汉王朝统治集团内部门阀之争的重要因素之一。霍去病毕竟和卫青是甥舅之亲,李敢这样做,是对霍去病家族的挑战,同时卫青应该也是霍去病少年时的偶像,我认为霍去病之所以要上阵杀敌,而不是在长安城中做一个纨绔子弟,卫青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因素,当李敢打伤了卫青,家族的荣誉和少年的偶像情节,于是霍去病在陪汉武帝到甘泉宫打猎,李敢、霍去病同为扈从,霍去病射杀了李敢。
从现在人的角度来说霍去病这样的做法不妥,但是在当时的时代,家族的血缘是很重要的,即使是几百年后的魏晋南北朝,血缘也是很重要的政治因素,李敢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挑战卫家的政治地位,同时这时的霍去病只有23岁,还是一个年轻人,此时的他让人想到他整个人就像一只黑豹,造物将这大猫的全副骨骼和肌肉打造得极为精致而强悍,就如一个随时可以紧缩或强力张开的弹簧,它的四肢修长华美,锐利的爪子可以缩在肉垫之中,使它行走起来悄无声息;而那炯炯的目光甚至有一种勾魂摄魄的磁性魔力。它可以长久地不动声色地跟踪、守候一个猎物,极为耐心地等待可乘之机,时机一到,这黑色的精灵就会如闪电般暴起一举将仇敌击毙。对匈奴是这样,对于李敢也是这样,因为都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