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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2003-01-17   #1
sc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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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leyes 我最美丽的海市蜃楼




笑颜感情路上的百花
修修于 2003.01.16 11:30 发表在爱情故事


  仅以此赠于一个叫杜俊斌的男子。
                 
  (一)沙漠曼陀铃
                 
  光阴的故事诉说了一段虚妄。我是这场爱情最初的也是唯一的感动人。包括那段用不可捉摸的音符谱写的盛世年华。
                 
  提起空空行囊箱朝西域的方向前行时,满脑子里还都是些柔软的无法切断的粘絮性和初遇的含蓄和晦涩。
  当真正踏足西域的戈壁滩时,我已经无法判断,眼前的这片浩然与那个网络背后的男子,究竟哪一个更能让我的灵魂震撼。
                 
  春风沉醉的夜里,袖添暗香。
  那个夜里,我买了整整一条的seven,抱回十罐啤酒,风风火火的赶回家,锁上房间的门。一直以为,一个人的烟与红酒是种绝对的享受。就像那个夜里,完全不需要一个会一直不停地废话的人待在我身边。
                 
  漫不经心的在网络漫游,就象一条寂寞的鱼。然而,鱼儿最终在那个夜里,在天平星座的聊天室遇到了披着马甲的渔夫。
  鱼儿用尾巴用力拍打着浪花,她不是在引诱渔夫,只是寻找一种久违的为她所熟悉的发泄快感。
                 
  爱情永远来的如同不可预测的契机。在这条鱼儿独自大叫大囔的摇摆着裙裾时,她没有想到渔夫正在撒网捕捉。
  当落网的鱼儿乖乖躺在渔夫慢慢升起的网里时,眼角有一滴透明的液体。她从渔夫的眼中看到了怜吝,却不知道自己天生的无辜与柔弱。
  这是一张为她所熟悉的面容,一秒也不能忘的。正当鱼儿专注的看着渔夫的每一个表情时,一双温暖湿润的手轻轻将她捧起,放回了冰冷的水中。鱼儿一动不动,沉入水底。
  她是爱上渔夫那双温暖宽大的手了,他放了她,是否说明他也一样爱上了她?然而,不管怎样,她始终是条鱼,而他,始终是渔夫。
                 
  我没有告诉他,其实,那个晚上是我告别初恋的夜晚。
                 
                 
  当列车行驶开始加速,我才猛然意识到窗外的景物已然成了一色的沙之国。碎石与荒漠,拼组成一副博大的巨幅画。
                 
  在楼兰女的浣洗溪边,山歌与吆喝融合成一束灿烂。我这才发现爱与不爱都已成了旧橱窗里的风景画。感情过了适宜期,就只能当作聊天的话题。
  第二天,黑色背包与无袖蓝条T-shirt配上板裤和跑鞋。我要一个人去沙漠里寻找坚强的忘却。
                 
  迎面的,风有些张狂,沙肆意横撞。
                 
  走过两小时,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头顶,黑色背包上开始现象出白色的盐渍痕迹。板裤被风吹的鼓鼓囊囊,无袖紧紧的将身体裹出柔美的线条来。我荒唐的想起在某个夜里坐在海边吹风,看烟火的感觉来。
  头顶开始冒金星,白晃晃的一阵晕眩过后,整个身体疲塌了下来。然后,便一无所知了。
                 
  再度睁开眼睛,眼前是一片模模糊糊的紫色。
  一位身着楼兰女子特有服装的少女半蹲在我的跟前。手里,拽着的,是一小束紫色的小花。
  那是曼陀铃!紫色的,充满了诡秘与诱惑气息的花儿,竟能生在如此的旷野荒地!突然觉得眼前这位少女象极了她手中的花儿。坚忍,柔美,从她的眼神中频频流露。
                 
  我要找的坚强的忘却。她,曼陀铃。
  应该的,只有沙漠的雄壮才能衬出这样的坚忍。
                 
                 
  (二)那朵火红的罂粟花
                 
  记忆中始终存在着一个明媚如春日里骄阳的暖暖的笑容。有时候人的潜意识会给你一些很是惊讶的东西,比如图片,比如幻象。一切都来的那样的清晰且自然而然。比如,他……
                 
  连着13夜,我们谈到平日生活里无法触及的种种,然后,不可避免的谈及一些过往里刻意忘却仍事实存在的东西。
  他谈起林映荷,他曾经深爱的美丽女子。不知为什么,当第一次触及这个名字,我的脑海中就出现黄昏的景象。后来才明白,也许是一种预兆,关于女人第六感的预兆。
                 
  日子就这样在反复中轮回。
                 
  如同雪后初霁的大地,足过之处,必留痕迹。那一路清晰蜿蜒的足迹在书写着我的爱情沙之书。风过便无痕。
                 
  香烟在一千个昼夜里蚕食记忆中仅有的温存。而我,在一千个昼夜里,敲打着关于神秘园的心扉。
  那天晚上很郁闷,拖延了两周的稿子善未动笔。他很有才,但他不是写手,我在想。
  QQ上的小手机左右摇摆时,我才发现手中的香烟已经燃尽半截,烟灰直直坠落在我的两条大腿之间。
  “亲爱的,郁闷。”这是我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今晚不睡。写稿。”这是第二句话。“写完时还可以跟你说话吗?”第三句。
  “我陪你。去写吧。什么时候写完我陪你聊。”……
                 
  一直自认为不是个爱依赖的女子,却在这样一句话的感动下安心的睡了四个小时。醒过来时已经是早上六点,我腾的站起身,发现电脑上的彩色小球在不停的翻滚――待机画面。这才想起昨天夜里不知该从何下手的约稿,当然,一并想起的还有那个不知是否仍在网络那头等候的男人。
                 
  “睡了吧?”我笑着呼出口气,似乎感觉到电脑那头那个歪头睡的象孩子般安详的男子。
  写作的思路开始清晰,我带上耳机,边听歌边努力敲打着键盘。蓝色的小手机竟奇迹般迅速的摇晃起来,“还没呢。写完了吗?心情好点了吗?”“你怎么了?不说话啊?”“写吧,我会等你写完的。”……
  我不是个爱哭的女子,那一刻,却真实感觉到一股热流朝心口,喉咙,头顶,逐渐的漫上来。
  许久,“写完了,你去睡吧。”“恩,那你心情好点,我去睡一小时,然后要去上班了,中午给你电话。”“kissbye”“kissbye”
                 
  很简单的语言。我和他的对话永远都只是简单的短语。聊天与离开,象一个硬币的两边,旋转着,轮回着。
                 
  有时爱情就象一朵美丽的罂粟花,诱惑与迷醉着曾经试图追寻,最终丢弃在路边的那些安死的灵魂。
                 
  不可把捉的,除了旧梦的色泽与温度,还有一份生死契约。他每天是从我的心头醒过来,然后,在我的空间思维里导演他一天的生活。我可以肆意的触摸,吻他,任他在我的身体内扎根,生长。
  高挺的鼻子,棕色的眼瞳,淡白的嘴唇,在白天都可以很清晰的与他接触,触碰。你们谁也不知道,我其实是没有见过他的。没有,连照片也没有。包括他的一切。可是,我甚至能想象出他家人的模样。
                 
  记忆中,始终存在着一个暖暖的如同春日里阳光般的笑容。绽放的,是如同烟花般转瞬即逝的爱情。那朵火红的罂粟花。
                 
                 
  (三)黛色鸢尾之恋
                 
  逃不离的。他说本是孤独人,来也好,走也好,不牵来什么,也不拽走什么。一生当中有多少个昼夜,就有多少次赤裸裸的对峙。
                 
  某个夜里,帘卷西风。他在离我三尺远的地方弹“烟火”,然后起来,径直走到我跟前,抚摩我的头。他的十指修长而洁白,削适的指尖柔美且不失力度。当肌肤接触的一刹那,我甚至有些头皮发麻的稣软。
                 
  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的,是饱蘸着我的血液的浓郁。不可开化,甚至还能幻化成眼前那架纯白的铁家伙的威势。每一个韵律的起伏都能在我脑海铺张成儿时的一年。钢琴前的那张脸,以及脸上安静的表情,表情下欲动的感情,以及感情里冲动的激情,无一不让我有种完美的郁闷。
                 
  守护着冬日里的暖暖,还有那份触手可及的诶法;守护着眼前人,就是守护着守护。
  心力铰接着铁窗,我象只喘气的小猫蜷缩在暗色的一角,偷偷张望着近在咫尺却远在千里的幻象。他是我最美丽的海市蜃楼,带着我最美丽的准则与贞洁。
                 
  流浪与游牧书写着我们的灵魂,欲望的沙之书铺不满错觉的贝壳。说再见,再见时已是清晨。那一夜,他在我的手心刻下了一行黛色的小字。于是,我为自己定下了没有期限的花嫁之约。带着尼古丁的坚决与下沙的空幻。
                 
  第二个丽日。第二个丽日是他的荒唐。
  谁说别离的差使是示警?我不能接受他的家庭,就像他的家庭不能接受我一样理所当然。有时候爱情如同烟火,而家庭便是铁窗。一切都像是在他当初弹奏的那曲“烟火”中得到了应验一样凑巧。当初说是为了我而弹的曲子,果真为了我而赴诸实践。
                 
  但我始终记得的,是他曾经的一段忧伤。
                 
  在我点烟,吃薯干,喝咖啡的时间,他匆匆发来消息,说是要陪妈咪去参加舞会,不能跟我发短讯聊天。当然,他也有叫我别生气之类。说不上生气,我只哼了一声,算是对他常常说走就走的抱怨。
  最不能把握的,应该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穿插在郁闷与死寂中的那一点点惊喜。那些点缀饱满的象是悬坠在裙踞边灌足脓血的水疱般放射着晶莹的光芒。
  那晚,他依旧陪了我一夜。虽然我在三方大小的房间,他在万里之外一家未知名的大酒店。
                 
  荒唐。荒唐还不只是舞会的落跑。跑车烟花与厨师潜行都是他玩出的花样。一个跟我一样拥有着孤独灵魂,却不能跟我一样自由选择明天去处的荒唐人。说是为了我,为了我才端出的调色板,还有为了我而泼上的色彩。思维无处可逃。
                 
  风高云淡的夜晚,林子里藏满奇迹。他与我一同走进了那片久未有人踏足的竹。一片足过之处必定留痕的幻境。
                 
  六年,2190次日夜的轮回之后,我们携手走在英国的某个牧场中间,日之夕的余辉,或是午夜的星光点点,烂煮着我们热烘烘的游牧之恋。太阳下的诺言以及温存善在的吻,聚集成我们鼻尖光亮的一点。
                 
  他曾经轻轻在我的耳垂咬过一口,据说这是他在儿时的梦中看到的欲望。至今,他也说不清那到底是梦境还是真实,而他,却用了“在梦中看到欲望”这样一句我下辈子也难想到的修辞。有时候,我会开开玩笑说他若去出书,或许会成为下世纪里最畅销的读物。
                 
  离别是我们常常要面对的,已然全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无论他或是我多已不再怀着痛楚或是悲哀。生活中已经有太多的不满意与残缺,关于他的记忆,我不想再留伤疤。磕磕碰碰的路途写不尽一次完整的人生,对于愉悦,我们是尽力保存,就如同尽力去避开低颓一般。
                 
  黛色鸢尾,是我和他最钟爱的一款花。我是个从未收过花束的女孩,也许,对于任何女孩来说都是一种悲哀,当试图掩饰这样的悲哀时,我是很具有阿Q精神的,“我爱的是他们无法在花市里买到的黛色鸢尾”这样的安慰未尝不是一种自恋,镜中的自己有着骄傲的眼神和昂首的姿态,的确,我很满意这样的说法。
  每到我们说晚安的时间,大多是清晨,他都会在短讯中传送一朵符号花,旁边有几个淡淡的小字“黛色鸢尾”。我们都知道,它还有个名字叫“流浪者之夜”。兴许爱的不只是花儿本身,还有它这个美丽而狂野的名字。
                 
  比起百花的绚烂,黛色鸢尾能旗开得胜的无外乎那份暗郁的深沉。四五瓣花瓣松松垮垮的围成一圈,中间是寥寥花芯。
  我们都不是黏糊的性格,偶尔的亲热也绝不发展成必备的午餐。想起他的时候,不是嘴或身体,而是灵魂触碰的刹那。就像他手机里的文字,和我邮箱里的情书般。
  花瓣外展象征着什么?边缘的偶尔卷曲又象征着什么?这样的花儿,我爱,他也爱。
                 
  无数次离别与重逢之后,我们最终还是走上了各自的轨道。唯一留下的,是我的脚踝和他的手腕处那朵黛色鸢尾的纹身。
  爱情有时如同幻觉。我记得,他曾经是我最美丽的海市蜃楼。


[ps]  爱情有时如同幻觉。他是我最美丽的海市蜃楼。
不懂爱情。比如花儿其实并不懂为什么人们喜欢自己舒展的翅膀.

生活就是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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